養豬污水處理設備
一、養豬污水處理工程概況
1.污染源
本項目污染源主要產生于養豬場產生的糞污水、圈舍的沖洗水及殘料和飲食廢水等。
2.污水水量、水質特點
根據業主提供的資料,養殖過程中每天產生的污水量總計200m3,污水中主要含有糞便、尿液、食物殘渣、豬毛等,廢水呈黃褐色,具有較強的腥臭味。
養豬污水的特點是:COD、氨氮、有機懸浮物含量高,易腐敗,直接排入水體會消耗水中的溶解氧,破壞生態系統,污染環境。現擬對養豬場污水進行處理,污水排放標準執行《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01)標準。
二、養豬污水處理方案設計依據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1986年3月26日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經濟委員會頒發);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1998年11月18日國務院第10次常務會議通過);
《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01)標準
《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HJ/T81—2001
《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沼氣工程設計規范》NY/T1222 - 2006
《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 9 號
《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2006;
甲方提供的有關數據資料。
其它規范及標準: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
《室外排水設計規范》 GB50014-2006;
《給水排水工程結構設計規范》GBJ69-2002;
《工業防腐設計規范》GBJ46-82;
《養殖業污染物產生和排放系數手冊》;
《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 GB3096-93;
《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50217-94;
《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2003;
《自動化儀表選型規定》HG20507-92;
《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4-95;
《泵站設計規范》GB/T50265-97;
三、養豬污水處理方案設計原則
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環保、衛生和安全等法規,經處理后主要水質指標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設計中堅持科學態度,采用的水處理工藝既要體現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又要成熟、安全可靠,并具有操作簡單、運行管理方便等特點;
處理單元相對緊湊、占地盡可能少,在確保運行穩定、出水水質達標的前提下,盡量降低工程造價及運行成本;
設計中堅持污水生化處理與生態化處理思想相結合的原則,營造和諧的污水處理生態環境。
四、養豬污水處理進出水水質
根據養豬場污水處理經驗(干清糞),本項目的處理前原污水水質,見下表。
單位:mg/L
污染因子質 | 設計進水水質 |
CODCr | ≤4000 |
BOD5 | ≤1200 |
SS | ≤1500 |
NH3-N | ≤150 |
pH | 6~9 |
大腸桿菌數 | ≤30000 |
本方案設計中出水水質指標嚴格執行《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01)標準。
單位:mg/L
污染因子質 | 標準指標 |
CODCr | 400 |
BOD5 | 150 |
SS | 200 |
NH3-N | 80 |
pH | 6.0~9.0 |
大腸菌群數 | 10000 |
五、養豬污水處理工藝流程說明
養豬場糞污由固液分離機分離后,干糞經發酵后可外賣回田,產生的污水經人工格柵隔除雜質后,自流進入調節池,對污水進行調節水量和均化水質,再由污水泵提升進入氣浮設備,經加藥反應后的污水進入氣浮的混合區,與釋放后的溶氣水混合接觸,使絮凝體粘附在細微氣泡上,然后進入氣浮區。絮凝體在氣浮力的作用下浮向水面形成浮渣,下層的清水經集水器流至清水池后,一部分回流作溶氣使用,剩余清水通過溢流口流出。氣浮池水面上的浮渣積聚到一定厚度以后,由刮沫機刮入氣浮機排泥區后排入至污泥池。溶氣氣浮機主要去除懸浮有機物和油類物質,處理完后再進入中間水池。
1,對水量和水質進行緩沖后,再由污水泵提升至UASB進行厭氧反應,此工藝設備主要用于有機物濃度較高,SS較高的污水處理工藝,是一個比較重要的工藝。處理方法是一種介于好氧和缺氧處理法之間的方法,和其它工藝組合可以降低處理成本提高處理效率。水解酸化工藝根據產甲烷菌與水解產酸菌生長速度不同,將缺氧處理控制在反應時間較短的缺氧處理第一和第二階段,即在大量水解細菌、酸化菌作用下將不溶性有機物水解為溶解性有機物,將難生物降解的大分子物質轉化為易生物降解的小分子物質的過程,從而改善廢水的可生化性,為后續處理奠定良好基礎。污水經厭氧反應后,進入中間水池
2,由泵提入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設備內的微生物生化處理單元,通過生物的吸附降解作用,去除廢水中剩余的污染物質,出水懸浮物和濁度接近于零,凈化污水經消毒達標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