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備設計依據
1、國家有關設計規范: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T18921-2002)
《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2003)
《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J14-87)
《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2001
《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50010-2002
《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01
《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02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2001修訂)
《電氣設計規程規范》GBJ54-83
2、法律背景
在我國,環境保護作為一項基本國策加以貫徹,受到全社會和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在執行上述的技術標準和規范的同時,廢水處理廠的方案設計是在以下法律文件的背景下編制的:
⑴《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1996)
⑵《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1989年12月)
⑶《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防治法》(1984年5月)
⑷《污染物處理設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1989年5月)
⑸《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1986年3月)
二、新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備設計原則
1、根據地上建筑物與周圍環境相協調、和諧。
2、采用國內成熟可靠的處理工藝及技術,確保處理出水達到并優于國家現行雜用水水質標準;同時最大程度地降低工程投資和運行成本,減少整個設施的占地面積。
3、采用高效、節能,技術先進、運行穩定可靠的的國內優質名牌設備及材料,降低系統的維護工作量,以保證系統的長期正常運轉。
4、充分考慮總體環境,在此廢水處理工程設計時考慮減震、防噪、除臭等措施,盡可能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5、設施布置緊湊合理,管線安裝整齊,布局美觀。
三、新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備設計范圍
本工程的設計范圍包括以下內容:
1、污水處理工藝流程設計。
2、污水處理站總體、總平面布置設計。
3、土建構(建)筑物的設計。
4、設備工藝、管道等設計。
5、電氣及自動控制設計。
四、新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備工藝選擇
本工藝擬采用“水解酸化+接觸氧化+接觸氧化+沉淀+MBR膜”工藝,該工藝操作簡單,運轉費用低,處理效果好,運行穩定。是目前較為成熟的生活污水處理工藝,能有效地確保污水達標排放。
五、新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備具體工藝流程
本著處理效果好、運行成本低、投資省的原則,本設計具體工藝流程如下:
六、新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備工藝特點
本設計采用的水解酸化+生物接觸氧化+生物接觸氧化+沉淀+MBR膜生物處理的處理工藝在國內生活污水處理方面已得到廣泛應用,其主要有以下特點:
1、水解酸化工藝替代功能單一的初沉池,其較初沉池有以下優點:對懸浮物去除率高,增加污水的可生化性,可減輕后續好氧處理的負荷;對污泥具有穩定消化的作用,使系統產泥量少。
2、好氧生化部分采用生物接觸氧化工藝,本工藝容積負荷高,占地面積小,具有活性污泥法與生物膜法二者的優點,且處理效果好,耐沖擊能力強,管理簡單、方便,能耗低。
3、此污水的氨氮含量較高,需考慮到污水的脫氮處理。本工藝采用的水解酸化+生物接觸氧化工藝正是缺氧+好氧的反硝化硝化脫氮工藝,運行過程中好氧硝化液回流至水解池,在反硝化菌的催化下將硝酸鹽氮和亞硝鹽氮轉化為氮氣從污水中分離。
4、采用新型填料,掛膜快,壽命長,處理見效快;
5、充分考慮二次污染產生的可能性,將其影響降低至最低程度;
6、采用集中控制、自動化運行,易于管理維修,提高系統可靠性、穩定性。